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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三年執行重點項目:

  1. 持續與波蘭GIG之跨國合作,研議綠能 (零污染) 機車(ZES)之自產氫燃料電池研發,機車人因工學設計及使用者暨環境效益評估之外,將近一步研議相關產業之連動分析,進行市場分析,並尋求實作生產之合作廠商。同時將探討都市計畫土地使用規劃及分區管制規則,以因應新能源機車大量推廣後的都市空間管制的修正方向,包含能源燃料儲存及補給設施之規模及區位分布、緩衝隔離設施之規範等。

  2. 延續目前有關3E台江屋建築之設計,結合浮動式之建築結構(Floating Houses),建置能源自給之“台江浮動屋”。可提供臺灣南部沿海地層下陷區域或魚塭養殖場之塭寮建築設計,也可應用於桃園地區之埤塘生態建築。並研議相關建築及土地使用法規之修訂。

  3. 建立各類型建築的標準模型建置及重覆演算模擬,並依使用分區及建築類型建立能耗資料庫,並呈現台中、台南及高雄市之建築能耗地圖建立、熱點分析,並進行再生能源利用對能源消耗分布之情境模擬。同時可進行對臺灣有關推動再生能源之績效分析,包括對大型公共建築(如高雄世運會場)使用太陽光電產能效率分析等。

  4. 在亞太五國藍色能源資源分配策略分析部份將持續進行PESTE分析模式分析,針對亞太五國(臺灣、大陸、日本、韓國、菲律賓)的再生能源發展提出各分析要項的量化指標,以作為中期評估之情境分析之參考依據,以進行各國間資源分配策略研析,朝建立一完整之資源分配策略分析流程為目標。

  5. 研擬離岸能源開發之彈性補償機制,以解決目前影響最劇之開發商、地區居民/漁民、政府單位因當地海域開發所造成之經濟損害,擬透過生態系統的補償機制解決經濟補償之爭議,達到真正永續經營之目標。

  6. DRT計畫:參考已完成共乘網站,建構DRT配對網站,並完成系統測試。選擇示範地區進行試行計畫,例如校園通勤共乘之意願調察與DRT使用者旅運需求特性分析,建構南部地區包括小汽車共乘與DRT方案之運具選擇模式。

  7. 預計延伸102-103年度經濟部能源局學界能專之「自產氫與燃料電池系統整合於載具之應用」成果,規劃以環繞臺灣的方式來進行示範驗證,以彰顯成功大學在燃料電池-鋰電池混合動力機車載具上之領先地位。不但可開創國內氫能燃料電池的新頁,並可提高我國相關產業的重視與投入。此外,本團隊已有四家國內廠商投入車輛載具、鋰電池、高壓儲氫瓶來共同研發,若成功環島必可符合頂尖大學領導國內產業界科技發展之對外形象。

  8. 未來三年內預計開發燃料電池-鋰電池混合動力汽車、高球車、無人飛行載具、定置型燃料電池系統及其他系統關鍵組件之研發。並依據本土的資源狀況與技術優勢,提出氫能應用於我國交通工具的短、中、長期利基項目與目標建議。加速氫能與燃料電池之商業運轉時程,以利達成國家節能減碳與環保政策。